2025-01-17 16:03:45
近日,记者获悉,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《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郑州市级家庭农场的认定与管理,推动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。
根据该办法,郑州市级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,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,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,并经过家庭农场“一码通”赋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这些家庭农场需符合主体明确、规模适度、管理规范、生产标准、效益明显、带动力强等要求,并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择优认定。
申报郑州市级家庭农场原则上需从区县(市)级家庭农场中产生,且需具备一系列条件。首先,家庭农场需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,主要从业人员为家庭成员且不少于2人,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%以上。其次,经营规模需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相适应,不同产业类型有不同的规模要求,如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需达到100亩以上,生猪年出栏需达到300头以上等。
在管理规范方面,家庭农场需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、科学的管理制度、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,且土地流转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。同时,家庭农场需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遵守国家环保要求,并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、农场经营记录。对于从事果蔬、畜禽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,还需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。
此外,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还需具备生产标准、效益明显和带动力强等特点。生产设施装备需与生产规模相配套,实行标准化生产,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,质量可追溯。家庭农场需表现出明显的经济效益提升,且上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需高于本区县(市)农民人均纯收入20%以上。同时,家庭农场还需形成种养结合、生态循环等发展模式,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申报郑州市级家庭农场需提交多项材料,包括申报表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证明材料、土地流转合同、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环节等。评选认定程序包括自愿申报、初审推荐和评审认定三个。家庭农场需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,经过乡(镇)人民政府和区县(市)农业农村部门的初审推荐后,由郑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评审认定并公示。
记者 赵冬
编辑:赵宸
值班统筹:于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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